【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3 下列何項行政行為為學理上之事實行為?
(A)道路完工開始公用
(B)公告指定建物為古蹟
(C)許可進入山地保留區
(D)稽徵機關退還溢繳稅款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4F
黃俊維(必中) 高一下 (2014/06/19)
哇賽,我不會。版主解釋的很清楚吔,謝啦。
5F
築夢踏實 高三下 (2014/06/23)
行政法之【事實行為】:
1.事實行為與行政處分不同在於「不發生法律效果」,
事實行為範圍甚廣,
如機關內部行為、對外的宣導、勸 、報導、建議等【行政指導】行為;
或興建公共設施、教育訓練、實施物理上強制力的「執行行為」以及觀念通知都屬於事實 行為。
2.行政事實行為其常見之類型有:
執行行為、行政指導、行政檢查、行政上強制措施等。
行政行為或其他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
事實行為受「法律保留」及「法律優位」原則支配。
3.下列屬於行政法上所謂「事實行為」
(1) 行政指導
(2) 長官對於屬官所為之職務分配
(3) 氣象局氣象報告
(4)設置高速公路照相測速器
(5) 行政機關內部單位間意見之交換
(6) 課稅處分確定,【稽徵機關收受稅款之繳納】
(7) 拖吊違規車輛及保管
(8) 農產品行情報導 
(9) 節育宣傳 
(10) 租用辦公大樓廣告
(11) 消防局作成火場鑑定
(12)【稽徵機關退還溢繳稅款】
6F
趙飄飄 國一上 (2014/10/11)
照這樣看來 A有何不可呢?

【已刪除】3 下列何項行政行為為學理上之事實行為? (A)道路完工開始公用(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