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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解釋,對警察勤務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警察勤務條例僅為單純之組織法
(B)警察之任意臨檢無法律授權
(C)二年內應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
(D)警察勤務與比例原則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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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Bueno 小二上 (2014/04/18)
警察勤務條例已非單純之組織發,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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