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9 . 依 就 業 保 險 促 進 就 業 實 施 辦 法 第 2 1 條規..-阿摩線上測驗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6/12/30):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 21 條 雇主依前二條規定申請僱用獎助,依下列規定核發: 一、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工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僱用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二)僱用第十八條第三項第四款至第十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三)僱用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八千元。 二、勞雇雙方約定按前款以外方式給付工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僱用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六十五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二)僱用第十八條第三項第四款至第十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五十五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三)僱用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四十五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八千元。 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合併領取本僱用獎助及政府機關其他之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最長以十二個月為限。 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以上雇主,並符合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各雇主均得依規定申請獎助;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按雇主申請送達受理之時間,依序核發。但獎助金額每月合計不得超過第一項第二款各目規定之最高金額。 | 檢舉 | ||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6/12/30): 79.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21條規定,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以上雇主,並非屬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工資者,各雇主均得依規定申請獎助,惟獎助金額每月合計不得超過同條第1項第2款各目規定之最高金額。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按何種方式依序核發僱用獎助津貼? (A)工資高低之順序 (B)工時長短之順序 (C)雇主企業規模之順序 (D)雇主申請送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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