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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對曾犯特定之罪者,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得予以列為治安顧慮人口為查訪;下列何者不屬該特定之罪範 圍?
(A)恐嚇取財
(B)詐欺
(C)重傷害
(D)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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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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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lover556 國三下 (2018/04/20)
第15條(治安顧慮人口之定期查訪)I.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 一、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        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二、受毒品戒.....看完整詳解
3F
寫了再說 國三下 (2019/03/31)
沙燒魯京防性自組.賀偷搶騙
4F
ning chen 國三下 (2023/09/17)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2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

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 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 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 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 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 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 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 八、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或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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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對曾犯特定之罪者,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得予以列為治安顧慮人口為查訪;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