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警察勤務條例,由服勤員警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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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 高三下 (2018/04/10)
警察勤務條例§11:警察勤務方式如下:一、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 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其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 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 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看完整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