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26條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六、在國內之遷出登記,應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為之。
遷出登記,應向何機關為之? (A)遷出地的警察局 (B)遷入地的警察局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