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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下列關於住所之敘述,何者錯誤?
(A)住所應經登記始生住所之效力
(B)一人僅得有一個住所
(C)無行為能力人之住所,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D)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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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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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幸運草 大二下 (2014/04/22)
(A)(B)民法第 20 條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C).....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17)
(A)住所應經登記始生住所之效力(X;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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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彭健欽 (2020/11/12)

民法 第 20 條(住所之設定)

構成要件:
1.依一定事實

2.足認以久住之意思

3.住於一定之地域者

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另,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19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7/26)
第 20 條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第 21 條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第 22 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居所視為住所
一、住所無可考者。
二、在我國無住所者。但依法須依住所地法者,不在此限。

第 23 條
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第 24 條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廢止之意思離去其住所者,即為廢止其住所。

32下列關於住所之敘述,何者錯誤? (A)住所應經登記始生住所之效力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