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現行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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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ng Chian 高三上 (2012/03/03)
名 稱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Snail Chen 大二上 (2016/01/29)
【教育發展新契機-實驗教育三法】 一、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個人、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等方式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促使實驗教育多元化發展。
二、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此類學校享有充分自主性,得以創新求變思維,促進實驗教育多元發展,回應社會多元需求並落實教育改革之精神。
三、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 教育部藉由制訂本條例明確定位受託學校之屬性與其相關權利義務,並賦予委託私人辦理之學校得排除有關法律適用,俾促進教育之多元化發展,有效落實委託私人辦理國民教育之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