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案件管理系統作業要點四、本系統之權責分工如下:(一)本署資訊室負責本系統之建置、維護及諮詢。(二)本署下列業管單位負責各該作業系統管理,並規劃督導上線使用及系統功能:1.刑事警察局:負責一般刑案作業系統、失車作業系統、查捕逃犯作業系統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作業系統、刑事案件管理、移送書、毒品資訊及情資管理功能 。2.防治組:負責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作業系統、失蹤人口作業系統及身分不明作業系統。3.勤務指揮中心:負責其他案類(含共通部分)作業系統。
25.依據「警察機關受理報案e化平臺作業要點」,刑事警察局負責管理之作業系統,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