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3條 公共危險物品之範圍及分類如下:
一、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二、第二類:易燃固體------硫磺
三、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黃磷
四、第四類:易燃液體
五、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
六、第六類:氧化性液體
33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硫磺及黃磷分屬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