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汙染防治法 第37條公私場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負責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1 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之規定,公私場所違反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者,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