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nn 1.地毯等地坪舖設物類不得超過二十秒。n 2.薄纖維製品(每平方公尺質量四五0公克以下者)不得超過三n 秒。n 3.厚纖維製品(每平方公尺質量超過四五0公克者)不得超過五n 秒。n 4.展示用廣告板不得超過十秒。
3 依「防焰性能試驗基準」規定,地毯等地坪舖設物類之餘焰時間不得超過多少秒才算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