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除其本人、配
偶及未成年子女,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在我國從事工作,不須向勞動部
或教育部申請許可外,還有其本人的哪一類親屬,經許可永久居留者,
在我國從事工作也不須申請許可?
(A)父母
(B)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
的成年子女
(C)岳父母
(D)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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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79), C(1), D(2), E(0) #3020494
統計: A(8), B(79), C(1), D(2), E(0) #3020494
詳解 (共 1 筆)
#5957323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須申請許可:
一、受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聘請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
二、受聘僱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在我國從事工作,不須向勞動部或教育部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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