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540/6337974109839054892?tagCode=營利事業原則上應於其各該所得年度辦理結算申報的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93 年度當年之未分配盈餘→94年5/1~5/31結算申報→95年5/1~5/31未分配盈餘申報
10 營利事業93 年度當年之未分配盈餘,應於那一年的 5 月份辦理未分配盈餘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