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8/18)是非題 551-600#130328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588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無須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但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