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當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 (A)由副總統繼任,..-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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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罪_月 高三上 (2014/05/14)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想了好一會兒,也上網看資料!綜合我的理解,提出下面的想法,如有錯誤請多包涵指教,謝謝!! 憲法第49條 :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 :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 從這裡應該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副總統一職,其實並沒有實質職權。憲法賦予總統職權,但是副總統為什麼沒有相關規定他的職權範圍哩? 因為副總統是"備位總統"!!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