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標準第122條
第 122 條
偵煙式探測器除光電式分離型外,依下列規定裝置:
五、探測器在走廊及通道,步行距離每三十公尺至少設置一個;使用第三
種探測器時,每二十公尺至少設置一個;且距盡頭之牆壁在十五公尺
以下,使用第三種探測器應在十公尺以下。但走廊或通道至樓梯之步
行距離在十公尺以下,且樓梯設有平時開放式防火門或居室有面向該
處之出入口時,得免設。
7 偵煙式探測器除光電式分離型外,設置在樓梯、斜坡通道及電扶梯時,垂直距離為每X..-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