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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侵入乙之住宅內將乙毆傷(普通傷害),乙乃於告訴期間內向司法警察機關對甲提出傷害之告訴。關於乙提出傷害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告訴之效力僅及於傷害部分
(B)告訴之效力僅及於侵入住宅部分
(C)告訴之效力及於傷害及侵入住宅兩部分
(D)告訴之效力未定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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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kjjjd 小一上 (2014/05/25)
告訴是告整個犯罪事實。甲侵入跟傷害的行為有時空上的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nufkin. J 高三下 (2018/07/07)

在全部事實皆為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相同、屬於一行為一罪之情形下,才有客觀告訴不可分之適用

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31)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大字第 3563 號 刑事裁定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裁判日期:民國 109 年 04 月 16 日
理由節錄:
㈣在控訴原則下,法院裁判權限之範圍,僅限於檢察官起訴之被告及其犯罪事實;裁判上一罪之想像競合犯,因國家僅有一個刑罰權,訴訟上祗能以一次之程序追訴處罰,故在訴訟法上作為一個訴訟客體予以處理,無從分割,其法律上之事實關係,具有不可分性,為訴訟法上之單一案件。因此,檢察官如僅就其中一部分犯罪事實起訴,其效力自及於全部,法院仍應就全部之犯罪事實審判,而有起訴不可分、審判不可分及上訴不可分等原則之適用。惟自首,係賦予就偵查機關未發覺之罪,主動申告並接受裁判之行為人,得以減刑之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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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侵入乙之住宅內將乙毆傷(普通傷害),乙乃於告訴期間內向司法警察機關對甲提出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