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第56條:
執票人允許參加承兌後,不得於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
被參加人及其前手,能得於參加承兌後,向執票人支付第97條所定金額,請其交出匯票及拒絕證書。
69.關於參加承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票人於到期日前得行使追索權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