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依法律增設新機關②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③重大災變④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
預算法第 70 條(得動用第二預備金等之情形)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④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第 79 條(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情形)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①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
預算法第 70 條(得動用第二預備金等之情形)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④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第 79 條(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情形)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①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第 83 條(得提出特別預算情事)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②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③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12 下列那些情事依預算法第 83 條之規定,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