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9條
依第6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第8條所規定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員複查。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辦理。
20 依「消防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地下建築物若依建築法第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