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所謂重罪羈押,依釋字第665號解釋,..-阿摩線上測驗
3F Dorothy Liu 小四下 (2017/07/13)
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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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6/22)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I:「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該項規定羈押之目的應以保全刑事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為限。 故被告所犯縱為(A)該項第三款之重罪,如無逃亡或滅證導致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之危險,尚欠缺羈押之必要要件 即(B)單以犯重罪作為羈押之要件,可能背離羈押作為保全程序的性質,其對刑事被告武器平等與充分防禦權行使上之限制,即可能違背比例原則。 再者,無罪推定原則不僅禁止對未經判決有罪確定... 查看完整內容 | |||
5F Vicky 大三上 (2021/01/08)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幾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官訊問後如認為犯罪嫌疑重大,非予羈押將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102年初等法學大意更正#9421 答案:B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何種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109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法學大意#90924 答案:C 依刑事訴訟法關於羈押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