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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政府會計(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債權憑證於我國現行政府會計報告中如何計列?
(A)不論金額,每案以1元計列
(B)採公平價值法計列
(C)依憑證記載金額計列
(D)不予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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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1天 ,已有 1 則答案
Ejjjj 高三下 (2023/10/0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補償金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管理注意事項>

壹、應收款項之列帳、追收及註銷
一、列帳
  (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本署)各分署(以下簡稱辦理機關)應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時,將下列款項送辦理機關主計單位,列為該年度決算之應收款項,並依<表一>格式填列,於次年二月底前彙整報本署,作為日後審核註銷案件等參考:
        1.當年度取得之執行名義(指強制執行法第四條所列各款,但不包含債權憑證)所列使用補償金(不含遲延利息、程序費用、執行費用、訴訟用費等)未受償部分。
        2.當年度辦理使用補償金分期付款案(未取得執行名義者)之剩餘各年期未清償總金額。
  (二)原列應收款項,辦理機關依法取得債權憑證時,應檢同有關證件,以逐案或彙案方式,報本署轉報審計部核定,並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後,據以註銷帳列相關科目,同時在會計報告上應以附註方式表達,債權憑證不論金額多寡,每案概以一元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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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債權憑證於我國現行政府會計報告中如何計列? (A)不論金額,每案以1元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