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第12章目註: 12.11-植物或植物之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主要用於香料、藥用、殺蟲、殺菌或類似用途,新鮮或乾燥,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
故答案為 A
6主要供作香料、製藥用途的檀香木粉,應歸列那一稅則號別? (A)第1211.9..-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