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海岸巡防法第 6 條第 3 項裁罰基準,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規避或拒絕出示船舶文書、航海紀錄及其他有關航海事項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B)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規避、妨礙或拒絕停止航行、回航或登臨、檢查者, 總噸位未滿三百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C)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規避、妨礙或拒絕停止航行、回航或登臨、檢查者, 總噸位一千以上未滿二千: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有言語謾罵、暴力攻擊、蛇行拒檢、閃躲衝撞等情形致影響海巡機關人員執勤安全者,最 高處新臺幣十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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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法第六條,規避、妨礙或拒絕海巡機關...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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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海岸巡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 (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