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出境一定期間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適用?
(A)辦理赴外國僑居
(B)赴外國公司就職
(C)受我國公司聘用
(D)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bby 大二下 (2017/12/14)
戶籍法第16條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Renee 國三上 (2019/09/10)

戶籍法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
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
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
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
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資料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6

3F
孩子,你慢慢來 國三下 (2021/11/19)

1.因公駐外

2.遠洋漁船

6 出境一定期間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適用? (A)辦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