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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出境幾年以上,其戶籍應為遷出之登記?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GRACE 大三下 (2017/10/21)

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6 出境幾年以上,其戶籍應為遷出之登記? (A) 1 年(B) 2 年(C)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