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達機關送達文書時,未能與應受送達人本人或其同居人、僱用人會晤時,得將應送達之文書寄存於警察機關或當地之自治機關,以為送達,是乃「寄存送達」
6 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此種送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