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得全數列為費用;其 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以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二 十五為限。
4.經濟部財政部專案核准
5.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所為捐贈,以不超過新臺幣 一千萬元或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
6 營利事業對下列何者所為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①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 ②中小企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