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甲為有戶籍國民,民國 101 年 9 月 1 日持我國護照出境,同年 12 月 31 日持外國護照入境居住迄今,其
戶籍應如何處理?
(A)出境 3 個月以上,先辦遷出登記,又已入境 3 個月以上,須辦理遷入登記
(B)出境 4 個月後,已入境近 3 年,應維持原戶籍,無庸辦理遷徙登記
(C)應為出境人口遷出登記,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者逕行為之
(D)得為出境人口遷出登記,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催告後逕行為之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名 稱:戶籍法 第 48-2 條 下...
未解鎖
感謝@米花 我想了老半天 XDXDXDX...
未解鎖
戶籍法 第16條第3項 出境二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