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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銀行內部控制◆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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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_消費金融類: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4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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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_消費金融類: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43991 |
科目:
公職◆銀行內部控制◆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_消費金融類: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43991
年份:
104年
科目:
公職◆銀行內部控制◆法規
6.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為具備國內營業單位新派任經理之 條件,而參與內部稽核單位之查核實習,其查核項目應累計至少幾項?
(A) 一項
(B) 二項
(C)三項
(D)四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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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crat
B2 ·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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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法規名稱: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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