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NDF):(一)承作對象以國內指定銀行及指定銀行本身之海外分行、總(母)行及其分行為限。(二)契約形式、內容及帳務處理應與遠期外匯交易有所區隔。(三)承作本項交易不得展期、不得提前解約。(四)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交割。(五)不得以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槓桿方式為之。(六)非經本行許可,不得與其他衍生性商品、新臺幣或外幣本金或其他業務、產品組合。(七)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每筆金額達五百萬美元以上者,應立即電告本行外匯局。
6.涉及新臺幣匯率外匯衍生性商品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新臺幣與外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