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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甲與乙通謀將自己房屋之所有權虛偽移轉登記於乙,第三人丙不知情,以為乙所有,而向乙購買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下列情形何者有理?
(A)甲得向丙主張該房屋非乙所有,而請求返還於本人
(B)甲不得向丙主張該房屋非乙所有,而請求返還於本人
(C)該房屋仍為甲所有,丙應返還
(D)該房屋為乙所有,丙應返還(註§87Ⅰ但)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Zone-Ru Jhuan 高三下 (2012/04/25)
第 87 條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看完整詳解
2F
宇凡ig:Yu_Fan_2 高三上 (2021/08/19)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
丙有兩種法律基礎可以主張。

1.主張民法87I但:依此主張乙已獲得所有權,故讓與給自己之物權行為自始有效。

2.主張民法善意取得(801、948):主張甲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故乙為無權處分甲之物。但自己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原始取得該屋所有權。

6.甲與乙通謀將自己房屋之所有權虛偽移轉登記於乙,第三人丙不知情,以為乙所有,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