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護照持有人所持之護照係不法取得,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如何處理?
(A)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加以逮捕
(B)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加以留置
(C)撤銷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其護照  
(D)撤銷原核發護照之處分,扣留其他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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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9), B(88), C(2237), D(105), E(0) #406330

詳解 (共 9 筆)

#2297572

綜合樓上的意見,六樓才是對的~答案應該是C

第 24 條  第二項

持照人向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出示護照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

一、護照係偽造或變造、冒用身分、申請資料虛偽不實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

二、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經查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

第 25 條  第一項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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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958
樓上同學護照條例105年1月1日實施新法了喔,19條現在是換發護照標準。

現在這題應該參考24條跟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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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376
答案是C並沒有錯,請不要亂更改答案哦,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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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266
答案請由D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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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7615
不法取得  跟 以不法取得之證件申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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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702
答案是C喔~~~是扣留“其護照”,不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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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217

再看過覺得怪怪DER,難怪那麼多人選A

如果依據§24 不法取得之證件申請之護照<=此護照應該自始自終無效

題目是 護照係不法取得<=如果這護照的製作過程沒問題,應該是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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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674
見:護照條例第19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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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801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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