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農會對外行文,其為召開各種法定會議、總幹事之聘任、解聘及獎懲事項,
由理事長簽署。依理事會決議執行業務或會務及其他日常事務,由總幹事
簽署。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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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4), B(239), C(0), D(0), E(0) #2036804
統計: A(1804), B(239), C(0), D(0), E(0) #2036804
詳解 (共 2 筆)
#6310570
農會法施行細則_第 32 條
農會對外行文,其為召開各種法定會議、總幹事之聘任、解聘及獎懲事項,由理事長簽署;
其為對外行使權益、修改章程、處分財產、辦理改組、改選、補選及法定會議紀錄、會務、事業計畫、工作報告及預、決算之報備等事項,由理事長簽署,總幹事副署;
其依理事會決議執行業務或會務及其他日常事務,由總幹事簽署;
並各依權責負其責任。如理事長或總幹事為當事人時,由總幹事或理事長單獨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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