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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張先生係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上市公司甲銀行之股票,依死亡日收盤價格計算之價值 為 150 萬元,而其成本為 90 萬元;另有座落於台北市房地產一處,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 250 萬元,土地公告現值為450 萬元,土地公告地價為 150 萬元;整戶房地產市價為 1,100 萬元。試問其遺產總額為多少?
(A) 1,250 萬元
(B) 850 萬元
(C) 790 萬元
(D) 550 萬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2F
st50134 高三下 (2015/10/29)
土地計算遺產總額是用公告現值嗎?
3F
Willy 高二下 (2017/05/13)
對喔 遺產贈與稅法10條第三項 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4F
全國榜首 高一上 (2020/01/04)

解:

150+250+450=850萬

遺贈§10  

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

準;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

之時價為準。

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生效前發生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而

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其估價適用修正後之前項規定辦理。

第一項所稱時價,土地公告土地現值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評定

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定者,由財政部定之。


16 張先生係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上市公司甲銀行之股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