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那一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A)出售之土地(B)職業學校不..-阿摩線上測驗
1F try0806449 國一下 (2020/12/27)
(近年的考點)「免稅」和「零稅率」放在一起考: 1.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第七條之一「零稅率」 (1)幫助記憶和判斷的標準(為記憶用,不一定真實) A.「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器具」。 B.「幫「幫我們賺到「外匯」的「器具」」的「行為」」 (2)將上述套入法條中: 第 7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一、外銷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幫我們賺到「... 查看完整內容 (近年的考點)「免稅」和「零稅率」放在一起考: 1.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第七條之一「零稅率」 (1)幫助記憶和判斷的標準(為記憶用,不一定真實) A.「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器具」。 B.「幫「幫我們賺到「外匯」的「器具」」的「行為」」 (2)將上述套入法條中: 第 7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一、外銷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 ,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 者為限: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器具」。 PS:「近海」的不是不給優惠,而是另外給其他種的。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 務: 「幫「幫我們賺到「外匯」的「器具」」的「行為」」。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 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第 7-1 條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 於一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而購買貨物或勞務 支付加值型營業稅達一定金額,得申請退稅。但未取得並保存憑證及第十 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之進項稅額,不適用之: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行為」」。 得依前項規定申請退稅者,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 織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第一項所定一年期間之計算、展覽與臨時商務活動之範圍、一定金額、憑 證之取得、申請退稅應檢附之文件、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 部定之。
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第八條&第八條之一&第九條「免稅」 (1)幫助記憶和判斷的標準(為記憶用,不一定真實) A.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B.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 C.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D.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E.和「利益」無(直接相)關的。 (2)將上述套入法條中: 第 8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一、出售之土地: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古早還沒有炒地皮的概念的時候) 二、供應之農田灌溉用水: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三、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人都會生病) 四、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 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 文化勞務: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六、出版業發行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各級學校所用教科書及經政府 依法獎勵之重要學術專門著作: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七、(刪除) 八、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九、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視臺與廣播電臺銷售其本事業 之報紙、出版品、通訊稿、廣告、節目播映及節目播出。但報社銷售 之廣告及電視臺之廣告播映不包括在內: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但賺到翻、就只是為了報酬的「廣告&廣告播映」則「不是」。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十、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十一、農會、漁會、工會、商業會、工業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或 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或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設立且農會 、漁會、合作社、政府之投資比例合計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之農產品 批發市場,依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收取之管理費: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和「利益」無(直接相)關的。 十二、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 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本身之用 者: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十三、政府機構、公營事業及社會團體,依有關法令組設經營不對外營業 之員工福利機構,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和「利益」無(直接相)關的。 十四、監獄工廠及其作業成品售賣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和「利益」無(直接相)關的。 十五、郵政、電信機關依法經營之業務及政府核定之代辦業務: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十六、政府專賣事業銷售之專賣品及經許可銷售專賣品之營業人,依照規 定價格銷售之專賣品: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十七、代銷印花稅票或郵票之勞務: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十八、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 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PS:(考點)「加工加入一堆有的沒的,然後賣得貴鬆鬆,賺一堆暴利的加工農產品就「沒有」「免稅」」 二十、漁民銷售其捕獲之魚介: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二十一、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PS:(考點)「「碾米」「就算」「加工」,也還是「免營業稅」(大概因為這樣還是沒賺什麼錢,且才比較是接近民生的食材)」 二十二、依第四章第二節(特種稅額計算)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 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和「利益」無(直接相)關的。(因為不是頻繁交易,所以不是為了賺錢) 二十三、保險業承辦政府推行之軍公教人員與其眷屬保險、勞工保險、學 生保險、農、漁民保險、輸出保險及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以及其自保費收入中扣除之再保分出保費、人壽保險提存之責任 準備金、年金保險提存之責任準備金及健康保險提存之責任準備 金。但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退保收益及退保收回之責 任準備金,不包括在內: 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但變成「退保收益&退保收回之責任準備金」後,就沒有上述「目的」了,所以就要「營業稅了」。) 二十四、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二十五、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二十六、銷售與國防單位使用之武器、艦艇、飛機、戰車及與作戰有關之 偵訊、通訊器材: 和政府自己相關的。 二十七、肥料、農業、畜牧用藥、農耕用之機器設備、農地搬運車及其所 用油、電: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二十八、供沿岸、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漁網及 其用油: 和「基本民生」相關的。 PS:可以和「第七條」的「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比較: 那邊是「零稅率」,這邊是「免營業稅」。 二十九、銀行業總、分行往來之利息、信託投資業運用委託人指定用途而 盈虧歸委託人負擔之信託資金收入及典當業銷售不超過應收本息 之流當品: 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就只是正常資金調度,或正常還款的錢而已,沒有賺超額報酬,所以該部分不打營業稅) 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 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黃金可保值,在世局多變下是個好的經濟穩定物) 三十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三十二、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司債、金融債券、新臺幣拆款及外幣拆 款之銷售額。但佣金及手續費不包括在內: 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理由同「銀行業總、分行往來之利息」該點) 銷售前項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 ,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但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 第 8-1 條 受託人因公益信託而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 、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公益事業之用者,免徵營業稅。 前項標售、義賣及義演之收入,不計入受託人之銷售額: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第 8-2 條 (刪除) 第 8-3 條 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第二十八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之農業用油、漁 業用油,有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應補繳營業稅。 第 9 條 進口下列貨物免徵營業稅: 一、第七條第六款(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幫我們賺到「外匯」的「器具」。)、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之肥料及第三十款之貨物(金X): 和國家、市場穩定相關的。 PS:(考點) (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在「非進口時」是適用「零稅率」,而在這邊「進口」時則是適用「免營業稅」。(大概因為自己國家做的國際運輸用船舶,所使用的一些進項的用料,比較好取得收據,但如果是「進口」「國際運輸用船舶」,就不好取得了,所以乾脆直接給予「免稅」「優惠」。) 二、關稅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貨物(免關稅)。但因轉讓或變更用途依照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補繳關稅者,應補繳營業稅: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既然免關稅就多少有其公益性) 三、本國之古物: 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相關的。 |
35 下列那一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A)出售之土地(B)職業學校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