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依稅法規定,無形資產中著作權之計算攤折標準為: (A)十年(B)十二年(..-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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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try0806449 國一下 (2020/12/28)
1.依據法條:所得稅法第 60 條 營業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各種特許權等,均限以出價取得者為 資產。 前項無形資產之估價,以自其成本中按期扣除攤折額後之價額為準。 攤折額以其成本照左列攤折年數按年平均計算之,但在取得後,如因特定 事故不能按照規定年數攤折時,得提出理由申請該管稽徵機關核准更正之 : 一、營業權以十年為計算攤折之標準。 二、著作權以十五年為計算攤折之標準。 三、商標權、專利權及其他各種特許權等可依其取得後法定享有之年數為 計算攤折之標準。
2.承1.,以「諧音法」記憶,無關真實: (1)「營業權」「攤折年數」之所以以「十年」: 大概是因為「商人(營業的人)」總「唯利是圖」,只...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