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何時起算,行政程序法並無明文規定,僅能類推適用民法第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補充:而何謂「可行使時」有兩說:1.主觀:合理期待可為請求時(知道可請求後)2.客觀:權利行使無法律上障礙(即非以請求人主觀認知為斷)-多數法院實務見解採之參考資料:行政法郭羿一版P.463
11 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