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14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111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得補正: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題目上只說主管機關未依法而做成行政處分,也沒寫說明評議會已於事後做成決議,
那這樣的處分違法(光看題目)應該算無效吧??除非題目有補充說「評議會已於事後做出決議」。
20 直轄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未依法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而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