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12 條站內之正線坡度,在兩終端道岔間及列車停留區域內,應設在水平線上;但必要時,其坡度得予以放寬如下:一、軌距1067公厘之鐵路,正線、側線為千分之3.5以下,新建之站場為千分之2以下;不摘掛車輛之正線,得增至千分之10,經交通部專案核准者得增至千分之15;但駝峰調車線或不停放車輛之側線,不在此限。二、軌距762公厘之鐵路,如因應特殊情形且不摘掛車輛者,得限為千分之12之坡度。
50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明訂,站內兩終端道岔間及列車停留區應設在水平線上,必要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