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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夫乙妻婚後感情不睦,乙妻得據此要求分居
(B)婚姻關係消滅之方式,僅有兩願離婚此一法定方法
(C)在法定財產制,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
(D)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據現行法之規定,具有一身專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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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堅定~高考上榜 高一上 (2014/06/23)
(A)目前民法並無分居之制度設計(B)兩願離婚、裁判離婚(C)民法§1022(D.....看完整詳解
2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7/31)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C,D
26F
短腿泡芙 研二下 (2021/09/24)

第 1022 條

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27F
祐祐(112消特已上榜,感 高三下 (2023/03/11)
民法第1001條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感情不睦算正當理由吧?還是說題目的要求分居是和法官要求,而不是自己和丈夫商量的那種要求…

4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夫乙妻婚後感情不睦,乙妻得據此要求分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