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以下關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敘述何者有誤? (A)釋字 664 號認定..-阿摩線上測驗
2F 吳育銓 小二上 (2014/12/29)
逕以性騷擾解聘教師是否有「比例原則」上的顧慮? 又,「有關機關」是如何認定?
發佈單位: 法制處
分類: 教師申訴作業常見問答
一、 有關教師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乙節:
(一) 教師行為是否確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事涉事實認定問題,宜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經查證屬實,有人、事、時、地等資料)究明後,依教師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處理。
(二) 教師若涉及性騷擾或是觸犯刑法上的罪責,如背信、侵占或偽造文書等,有時檢察官認為是微罪且犯後態度良好,處以緩起訴處分或輕判,使其免於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被宣告緩刑,此時雖不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但學校可以認為教師為人師表,應該有更高的品...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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