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方式,下列哪一項不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0F
|
11F Cheng Yushan 國一下 (2015/05/01)
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73311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3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第 4 條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 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 ,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國民教育 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二百五十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 超過一百二十五人,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 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參考資料 |
12F 嘎叮 108年應屆正取 高一下 (2019/04/18)
107年修正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學校財團法人以外之非營利法人(以下簡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 國民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二百五十人,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五人,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