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對於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議題或 案件的處理,下列敘述..-阿摩線上測驗
1F Peiyi Chen 高三下 (2014/07/12)
☆ 性別平等教育法(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第 20 條 Ø 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準則;其內容應包括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 Ø 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 第 21 條 Ø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