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修法
205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口訣: **十二生肖,十六無效
第 203 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 205 條
28.依《民法》規定,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