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3條
中華民國領海為自基線起至其外側十二浬間之海域。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14 條
中華民國鄰接區為鄰接其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之海域;其外界
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 2條
中華民國之專屬經濟海域為鄰接領海外側至距離領海基線二百浬間之海域
。
前項專屬經濟海域包括水體、海床及底土。
中華民國之大陸礁層為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至大陸邊外緣
之海底區域。
前項海底區域包括海床及底土。
37.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中華民國領海為自基線起至其外側多少浬間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