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教育部依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將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分為六大..-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0F Eileen Liang 高二下 (2018/11/19)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 一、智能障礙。 八、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 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症狀包括: 1.精神性疾患 2.情感性疾患 3.畏懼性疾患 4.焦慮性疾患 5.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6.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口訣:注意餵香蕉時的其他神情) 九、學習障礙。 十、多重障礙。 十一、自閉症。 (自成一類,非情緒障礙) 十二、發展遲緩。 十三、其他障礙。 |
11F Nai Fang Hsu 大二下 (2019/04/28)
整理上面各位老師的口訣~ 注意(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餵(畏懼性疾患)香蕉(焦慮性疾患)其他(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神(精神性疾患)情(情感性疾患) |
12F Min min 大四下 (2020/03/31)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 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 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 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 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 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