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對事物分類:能辨別並確立某種特徵為分類的標準,也能夠建立分類層次以區別大類和小類,並且能夠了解大類之下包含著多個小類,或小類之和等於大類,即包含分類或階層分類。(王立杰P1-82)
53. 皮亞傑與尹荷德 (Piaget & Inhelder, 1969)的研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