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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公務升官等考試_委任_僑務行政:公民#4892 | 科目:升官等/委任◆公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公務升官等考試_委任_僑務行政:公民#4892

年份:94年

科目:升官等/委任◆公民

61 我國大法官會議曾解釋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這項解釋的目的,在於保障下列哪一項自由?
(A)集會自由
(B)居住自由
(C)遷徙自由
(D)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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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73326
未解鎖
● 釋字第535號   警察勤務條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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